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受理范围
2011-08-29
来源:汕头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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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申请人单位为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;
2、申请人单位为市社会团体;
3、申请人为市直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。
注: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除上述范围外的申请人,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(暂住证)所在地的财政局申请;有工作单位的,按所在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编码到所属辖区财政部门申请。
2、申请人单位为市社会团体;
3、申请人为市直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。
注: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除上述范围外的申请人,无工作单位的向户口(暂住证)所在地的财政局申请;有工作单位的,按所在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编码到所属辖区财政部门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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